
188天
在四川省范围内,女方可享受共计188天(98+60+30)的生育假,分别来自于: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_生育条例》: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母婴保健法>实施法》:对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这只是国家的统一规定,如果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说当地的生育机构,给您专业的帮助。并且在休产假前要了解相应的政策和规定,避免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妇女产假丈夫有陪产假,具体的天数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照地方立法的一般性陪产假的规定,即可以休十五天。男方陪产假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再婚要孩子也属于二胎。依据曾经我国_的规定,再婚时夫妻一方生育两个小孩以内的,另一方未生育的,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所生的孩子是属于二胎。
产假和待产假的区别主要是在于硬性规定上,产假是国家政府硬性规定的每个企业所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是每个在职妇女理应享受的待遇。而待产假则是需要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同意的假期,这是和用人单位的意愿相关的。而待产假和产假之间还有时间和工资的不同。
时间区别:产假规定是在预产期前半个月开始执行的,而待产假则是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性都可以申请。
工作区别:产假期间女性工资是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进行支付,这个比例是百分之百的。而待产假的工资则是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