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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前的三大忌讳

| 吴泽

劳动仲裁毕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也有一些不能犯的禁忌,否则可能仲裁失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仲裁前的三大忌讳,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仲裁前的三大忌讳

劳动仲裁前的三大忌讳

1、禁盲目和用人单位签署文件

部分用人单位会利用信息不对称哄骗你签署些文件,声称签了之后就会给你应得的赔偿。其实不然,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前签署的文件可能会直接损害你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态度缓和,能协商解决最好。如果对方态度强硬,自己一定要坚定劳动仲裁的决心,在签任何文件时多留一个心眼。

2、禁离职前没有收集劳动仲裁所需的证据

离职后再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收集证据可就难了,最好在用人单位第一次提辞退时就开始收集证据(工作聊天记录、谈话录音、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加班证据等等)

3、禁劳动仲裁申请填写不规范

劳动仲裁申请错误、事实与理由长篇大论、根据自己的主观感受慷慨激昂,事实上,多写的东西有可能被对方抓住把柄,被反咬一口。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后,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人确属主体不适合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这种情况是指,申请人既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也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这是劳动仲裁与诉讼的一个区别点,一般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仍会受理,当事人并没有丧失起诉权;而仲裁超过时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仲裁需要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的。

劳动仲裁多久受理

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是5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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