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1、参保人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及以上的;
2、参保人失业是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就比如是被公司辞退的,而不是自己提出辞职的;
3、参保人在失业之后,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接受工作介绍的。
1、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需要按照规定填写一份《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还需要提供《就业失业手册》;
3、保人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张;
5、参保人本人一寸免冠照一张;
6、社保卡,如果没有社保卡也可以提交银行卡。
不同地区对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的资料规定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大家可以提前去了解清楚,这样办理起手续来也能更方便快捷一些。
1、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
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